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不定項選擇:應納稅額計算
不定項是初級會計考試中的大題,很多考生都對它心懷畏懼。但俗話說世上無難事,東奧小編建議大家從現在起進行針對性的練習,一起來看看下面這道題目吧!
【不定項選擇題】
1、甲公司為一綜合服務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8年11月,發生業務如下:
(1)下設一金融部門,提供貸款服務,當月收取含稅利息收入100000元。
(2)將一棟2個月前購買的辦公樓出租,租期12個月,每月不含稅租金收入100000元,當月一次性收取全部租金1200000元。
(3)下設一KTV,當月提供唱歌服務取得不含稅收入160000元,同時銷售酒水取得不含稅收入30000元。
(4)下設一運輸部門,當月提供交通運輸服務,取得不含稅收入為50000元。
已知:金融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6%,不動產租賃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10%,生活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6%,交通運輸服務的增值稅稅率為10%。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甲公司2018年11月提供貸款服務的銷項稅額為( )元。
A.3000
B.2912.62
C.5660.38
D.6000
(2)甲公司2018年11月出租辦公樓的銷項稅額為( )元。
A.120000
B.11000
C.17000
D.204000
(3)甲公司下設的KTV2018年11月的銷項稅額為( )元。
A.25000
B.14400
C.32300
D.11400
(4)甲公司2018年11月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銷項稅額為( )元。
A.2500
B.3000
C.5000
D.8000
【所屬章節】
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
1 . 【答案】C
【解析】貸款服務屬于金融服務,以提供貸款服務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為銷售額,則甲公司2018年11月提供貸款服務的銷項稅額=100000÷(1+6%)×6%=5660.38(元)。
2.【答案】A
【解析】納稅人提供租賃服務采取預收款方式的,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預收款的當天。甲公司2018年11月出租辦公樓的銷項稅額=1200000×10%=120000(元)。
3.【答案】D
【解析】一項銷售行為如果既涉及貨物又涉及服務,為混合銷售,按主營業務繳納增值稅。KTV的主營業務為提供唱歌服務,所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按銷售服務繳納增值稅,其當月的銷項稅額=(160000+30000)×6%=11400(元)。
4.【答案】C
【解析】甲公司2018年11月提供交通運輸服務的銷項稅額=50000×10%=5000(元)。
正是有了峭壁的艱險,瀑布才顯得格外壯觀,初級會計考試亦是如此,在東奧小編眼里,每一個努力奮斗并且持之以恒的同學都是這樣的可敬,祝愿大家都能取得好成績。
注:本文習題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老師授課題庫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