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偽造、變造行為
雖然備考2018初級會計考試會遇見許多障礙,但是只要努力攻破,就會看見勝利的希望。東奧小編準備了《經濟法基礎》的知識點,唯有堅持不懈的努力才能在考試中奪得頭籌。
【內容導航】
偽造、變造行為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知識點】偽造、變造行為
偽造、變造行為
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尚不構成犯罪的:
①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②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③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
④其中的會計人員,5年內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在2018初級會計考試中不要以焦慮煩躁的心態備考,讓自己的心情平和坦然才會提升備考效率。獲取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總,為通過考試一直加油奮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