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將于11月1日開始,預習備考也已經開始,2016東奧初級會計職稱網課正在火熱搶購中,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預習要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主刑。
2016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要點:主刑
【預習要點】
主刑,是對犯罪分子適用的主要刑罰方法,包括:
(1)管制,是對犯罪分子不實行關押,但是限制其一定自由,交由公安機關管束和監督的刑罰。期限為3個月以上2年以下。
(2)拘役,是剝奪犯罪分子短期的人身自由的刑罰,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
(3)有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自由,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期限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
(4)無期徒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終身自由,實行勞動改造的刑罰。
(5)死刑,是剝奪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罰。死刑只適用于罪行極其嚴重的犯罪分子。
【相關章節預習點】
第一章 總 論 | |
第三節 法律責任 | |
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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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責任的種類 |
【預習要點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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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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