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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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
想問一下,關于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第三條,如果合同到期前30天,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么?這里指的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解除勞動合同,是不是就意味著是補償金了?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第三條,如果合同到期前30天,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這里是提前30日通知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這二選一,解除勞動合同后,仍然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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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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