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案例分析題
中國境內居民企業偉達公司2014年實現會計利潤550萬元。其中:產品銷售收入16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200萬元,合理的工資薪金總額175萬元,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90萬元,職工福利費45萬元,職工教育經費3萬元,工會經費9萬元,稅收滯納金15萬元,未經稅務部門核定提取準備金100萬元。
已知,偉達公司其他成本費用支出均符合稅法規定,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正確答案】:(1)偉達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550-200+(90-8)+(45-24.5)+(9-3.5)+15+100=573(萬元);
(2)偉達公司的應納所得稅=573×25%=143.25(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有時候算應納稅所得加加減減就混了,有什么好記得方法沒?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如果采用直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話,就按照業務,依照順序,依次用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彌補虧損來計算,在看到每筆業務的時候,都思考一下,它屬于上述公式中的哪個要素,這樣就不會遺漏和混淆了;
如果采用間接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的話,就在題目給出的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加減減,至于如何做,也是按照業務順序來的,看看這筆業務是否涉及到稅法上需要調整的情況,比如是否有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這個時候要減去;重難點是各項扣除,要明白該業務在稅法上屬于全額扣除還是限額扣除,或者是禁止扣除,進而確定是在利潤總額的基礎上調增還是調減。
總的來說,還是抓住這幾個要素,然后根據業務內容判斷,這幾個關鍵要素是: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虧損彌補。
祝您學習愉快!
相關熱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的計算
- 下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個人所得稅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