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5《經濟法基礎》第一章高頻考點: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考情分析】
考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第一節法和法律的內容
【高頻考點】: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一)法律體系與法律部門的概念
法律部門又稱部門法,是指根據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同類法律規范的總稱。法律部門劃分的標準首先是法律調整的對象,即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如調整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行政管理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和構成行政法部門。其次是法律調整的方法。
(二)我國現行的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我國的法律體系具體包括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民商法、行政法、經濟法、社會法、刑法、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等七個法律部門。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法律部門: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
2.民商法法律部門:平等關系。
民法:財產關系、人身關系。
商法:是民法中的一個特殊部分。
3.行政法法律部門:調整行政機關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關系。
4.經濟法法律部門:具有相對獨立性。
5.社會法法律部門:調整政府與社會之間、社會不同部分之間的法律關系。
6.刑法法律部門:調整的社會關系最廣泛,強制性最嚴厲。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法律部門。
我國的訴訟制度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三種,發生經濟糾紛,除訴訟外,還可以通過仲裁這種非訴訟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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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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