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進口貨物應納稅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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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進口貨物應納稅稅額的計算
單項選擇題
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4月進口一批化妝品,海關審定的關稅完稅價格為40萬元。已知:化妝品關稅稅率為20%、消費稅稅率為30%。該企業進口化妝品應納進口增值稅稅額為( )萬元。
A.2.06
B.6.80
C.8.16
D.11.66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應納進口增值稅稅額=40×(1+20%)÷(1-30%)×17%=11.66(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這道題里面為什么要除以1-30%,消費稅不是價內稅嗎,為什么要剔除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進口應稅消費品,需組價計算進口環節需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組價計算時,其計稅依據是不含消費稅的,所以要除以(1-消費稅稅率)換算為含消費稅的金額,
還有消費稅是價內稅,所以 含消費稅的價格*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額,推出:不含消費稅的價格+含消費稅的價格*消費稅稅率=消費稅稅額+不含消費稅的價格=含消費稅的價格,推出:不含消費稅的價格=含消費稅的價格*(1-消費稅稅率),所以,含消費稅的價格=不含消費稅的價格/(1-消費稅稅率)
本題目中,化妝品消費稅稅率為30%,(關稅完稅價格+關稅)/(1-30%)就是將消費稅加進來,而非剔除消費稅。
您再理解一下,祝您在職稱考試中取得佳績。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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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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