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4《經濟法基礎》第六章高頻考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考情分析】
考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五節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高頻考點】: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鎮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是以開征范圍的土地為征稅對象,以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標準,按規定稅額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行為稅。
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稅年應納稅額。
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規定如下: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注意:
(1)每個幅度稅額的差距為20倍。
(2)經濟落后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稅的適用稅額標準可適當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過上述規定最低稅額的30%。經濟發達地區的適用稅額標準可以適當提高,但須報財政部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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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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