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基礎》備考知識點:出票的概述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初級《經濟法基礎》中的出票的概述。
出票名片:是指出票人簽發票據并將其交付給收款人的票據行為。出票包括兩個行為:(1)出票人依照《票據法》的規定作成票據,即在原始票據上記載法定事項并簽章。(2)交付票據,即將作成的票據交付給他人占有。這兩者缺一不可。
【同步練習】甲公司收到乙公司一張支票,該支票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該記載事項不影響甲公司將該支票背書轉讓。( )
答案:×
解析:本題考核票據的任意記載事項。“不得轉讓”事項為“任意記載事項”,根據規定,任意記載事項,不記載時不影響票據效力,記載時則產生票據效力的事項。本題中,支票上已經記載了“不得轉讓”字樣,那么該支票就是不得轉讓的。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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