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基礎》備考知識點: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經濟法基礎》中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的概述。主要內容包括集體合同、勞務派遣。
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名片:勞動者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和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簽訂的合同,派遣至用人單位工作,它的關系涉及到勞動者、派出公司、服務單位三方。
(一)集體合同
1.集體合同當事人一方是由工會代表的企業職工,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2.生效: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3.約束范圍: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
4.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條款的效力:集體合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標準,勞動者合同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
(二)勞務派遣
1.當事人:勞務派遣單位、勞動者和用工單位三方。
2.勞動合同: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簽訂(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3.勞務派遣協議:由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之間簽訂。
【同步練習】勞務派遣單位與被派遣的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法定最低期限為( )。
A.6個月 B.1年
C.2年 D.5年
答案:C
解析:在勞務派遣中,勞動合同是由勞務派遣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2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
責任編輯:蜜桃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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