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重點解析:集體合同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一起學習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重點知識點:集體合同。
集體合同
1.集體合同的訂立和集體合同的類型
(1)集體合同是“工會”代表企業職工一方與企業簽訂的以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為主要內容的書面協議;企業職工一方也可以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安全衛生、女職工權益保護、工資調整機制等訂立“專項集體合同”。
(2)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可以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集體合同。
(3)在縣級以下區域內,建筑業、采礦業、餐飲服務業等行為可以由工會與企業方面代表訂立“行業性集體合同”,或者訂立“區域性集體合同”。
2.集體合同的生效
(1)集體合同草案應當提交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通過。
(2)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
3.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4.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5.因履行集體合同發生爭議,經協商解決不成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單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有關集體合同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應當先建立工會,而后由工會與用人單位訂立集體合同
B.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合同自勞動行政部門給予備案登記之日起生效
C.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D.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可以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但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
【答案】C
【解析】(1)選項A:尚未建立工會的用人單位,可以由上級工會指導勞動者推舉的“代表”與用人單位訂立集體合同。(2)選項B:集體合同訂立后,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3)選項CD:集體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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