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銀行卡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分享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考點:銀行卡。
【考情分析】
考頻:★★★★
2006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單選,2008年多選,2008年、2011年判斷
銀行卡
1.銀行卡的分類(2006年單選題、2011年單選題)
(1)銀行卡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為:信用卡、借記卡
(2)信用卡按是否向發卡銀行交存備用金分為:貸記卡、準貸記卡
【解釋】(1)借記卡:卡上有2000元,最多消費2000元,不能透支;(2)貸記卡:卡上沒錢,可以透支消費2000元;(3)準貸記卡:卡上有1000元,可以消費2000元。
2.計息
(1)發卡銀行對準貸記卡及借記卡(不含儲值卡)賬戶內的存款,計付利息;
(2)發卡銀行對貸記卡賬戶內的存款、儲值卡內的幣值,不計付利息。
3.貸記卡持卡人“非現金交易”享受如下優惠條件:
(1)免息還款期待遇
持卡人在到期還款日前償還所使用“全部”銀行款項即可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無須支付非現金交易的利息,免息還款期最長為60天。
(2)最低還款額待遇
貸記卡的首月最低還款額不得低于其當月透支余額的10%。(2012年單選題)
【解釋1】貸記卡持卡人選擇最低還款額方式或超過發卡銀行批準的信用額度用卡時,不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持卡人應當支付未償還部分的透支利息;貸記卡持卡人支取現金、準貸記卡透支,不享受免息還款期待遇和最低還款額待遇,持卡人應當支付相應的透支利息。(2008年判斷題)
【解釋2】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復利,準貸記卡透支按月計收單利。(2011年判斷題)
【解釋3】準貸記卡的透支期限最長為60天。
【解釋4】發卡銀行對貸記卡持卡人未償還最低還款額和超信用額度用卡的行為,應當分別按最低還款額未還部分、超過信用額度部分的5%收取滯納金和超限費。
4.收費(2013年重大調整)
商業銀行辦理銀行卡收單業務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商戶收取結算手續費:
(1)餐飲、賓館、娛樂、珠寶首飾、工藝美術品、房地產及汽車銷售等行業按照交易金額的1.25%,其中房地產、汽車銷售封頂為每筆80元;
(2)百貨、批發、社會培訓、中介服務、旅行社及景區門票等一般類行業按照交易金額的0.78%,其中批發類按照每筆26元;
(3)超市、大型倉儲式賣場、水電煤氣繳費、加油、交通運輸售票等民生類行業按照交易金額的0.38%;
(4)公立醫院和公立學校等公益類行業按照服務成本收取費用。
5.單位卡(2008年多選題、2010年單選題)
(1)單位人民幣卡賬戶
①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一律從其基本存款賬戶轉賬存入,不得存取現金,不得將銷貨收入存入單位卡賬戶。
②銷戶時,單位人民幣卡賬戶的資金應當轉入其基本存款賬戶。
、蹎挝蝗嗣駧趴ǹ梢赞k理商品交易和勞務供應款項的結算,但不得支取現金。
(2)單位外幣卡賬戶
①單位外幣卡賬戶的資金應當從其單位的外匯賬戶轉賬存入,不得在境內存取外幣現鈔。
、阡N戶時,單位外幣卡賬戶的資金應當轉回其相應的外匯賬戶,不得提取現金。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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