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經濟法基礎》高頻考點:民事訴訟中的專屬管轄原則
【小編"紀念"】本篇和大家分享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高頻考點:民事訴訟中的專屬管轄原則。
【考情分析】
考頻:★★
2007年、2009年單選
民事訴訟中的專屬管轄原則
①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2007年單選題、2009年單選題)
②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③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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