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娜寫年華"】本篇文章介紹的是《經濟法基礎》中的企業稅務結算制度的內容。歡迎廣大考生點擊查看。
企業稅務結算制度
居民企業以及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且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非居民企業,其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5%.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適用稅率為20%.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企業所得稅的計稅依據是應納稅所得額,即指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及允許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后的余額。
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一不征稅收入一免稅收入一各項扣除一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
收入總額:
企業收入總額是指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責任編輯:娜寫年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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