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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章節: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三章營業稅法律制度的第九節城市維護建設稅與教育費附加的內容
本知識點內容導航: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并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正文:城市維護建設稅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是對從事工商經營,并實際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一種稅。
城市維護建設稅具有兩個顯著特點:(1)稅款專款專用;(2)屬于附加稅。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納稅人,是指實際繳納“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企業、行政單位、事業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單位,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
城市維護建設稅的征稅范圍從地域上看分布很廣。具體包括城市、縣城、建制鎮,以及稅法規定征收“三稅”的其他地區。
(四)城市維護建設稅的稅率
城市維護建設稅實行差別比例稅率。按照納稅人所在行政區域的不同,設置了三檔比例稅率:
1.納稅人所在地區為市區的,稅率為7%;
2.納稅人所在地區為縣城、鎮的,稅率為5%;
3.納稅人所在地區不在市區、縣城或者鎮的,稅率為1%。
(五)城市維護建設稅的計稅依據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三稅”稅額之和為計稅依據。
(六)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額之和×適用稅率
(七)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收減免
城市維護建設稅屬于“三稅”的一種附加稅,原則上不單獨規定稅收減免條款。如果稅法規定減免“三稅”,也就相應地減免了城市維護建設稅。
(八)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納稅地點、納稅期限
城市維護建設稅,以納稅人實際繳納“三稅”為計稅依據,分別與“三稅”同時繳納。
納稅人繳納“三稅”的地點,就是該納稅人繳納城市建設稅的地點。
由于城市維護建設稅是由納稅人在繳納“三稅”的同時繳納的。所以其納稅期限分別與“三稅”的納稅期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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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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