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薪酬的核算_2020年《初級會計實務》必學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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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期薪酬的核算
職工薪酬核算的兩個步驟:
第一步: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第二步:實際發放應付職工薪酬。
(一)貨幣性職工薪酬
1.短期薪酬確認與發放
確認:根據受益對象或崗位(誰受益誰買單)
借:生產成本(生產工人的薪酬)
制造費用(車間主任的薪酬)
勞務成本(提供勞務人員的薪酬)
管理費用(行政管理人員的薪酬)
銷售費用(銷售人員的薪酬)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人員的薪酬)
研發支出(研發人員的薪酬)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職工福利費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社會保險費(企業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等(企業負擔部分)
發放: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
——職工福利費
——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
——社會保險費(企業負擔部分)
——住房公積金等(企業負擔部分)
貸:庫存現金
銀行存款等
2.短期帶薪缺勤【九號準則第八條】
對于職工帶薪缺勤,企業應當根據其性質及職工享有的權利,分為累積帶薪缺勤和非累積帶薪缺勤兩類。企業應當對累積帶薪缺勤和非累積帶薪缺勤分別進行會計處理,如果帶薪缺勤屬于長期帶薪缺勤的,企業應當作為其他長期職工福利處理。
(1)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可結轉下期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可以在未來期間使用。企業應當在職工提供了服務從而增加了其未來享有的帶薪缺勤權利時,確認與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并以累積未行使權利而增加的預期支付金額計量。
確認累積帶薪缺勤時,借記“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帶薪缺勤——短期帶薪缺勤——累積帶薪缺勤”科目。
(2)非累積帶薪缺勤,是指帶薪權利不能結轉下期的帶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帶薪缺勤權利將予以取消,并且職工離開企業時也無權獲得現金支付。
我國企業職工休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病假期間的工資通常屬于非累積帶薪缺勤。由于職工提供服務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夠享受的福利金額,企業在職工未缺勤時不應當計提相關的職工薪酬。
通常情況下,與非累積帶薪缺勤相關的職工薪酬已經包括在企業每期向職工發放的工資等薪酬中,因此,不必額外作相應的賬務處理。
休息 | 不追加賬務處理(累和非累一樣) | |
未休息 | 累積帶薪缺勤 | 企業會產生債務 |
非累積帶薪缺勤 | 企業不會產生債務 |
(二)非貨幣性職工薪酬確認和發放
重點關注:確認應付職工薪酬和計入當期費用或相關資產成本的金額。
1.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的確認和發放
企業以其自產產品作為非貨幣性福利發放給職工的,應當根據受益對象,按照該產品的公允價值和相應的增值稅銷項稅額之和,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確認時:
借:生產成本、制造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等(公允價值+銷項稅額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實際發放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企業將擁有的房屋等資產無償提供給職工使用的
應當根據受益對象,將該住房每期應計提的折舊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確認應付職工薪酬。
借:管理費用、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同時:(兩個分錄同時做,不需要日后支付現金)
借: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
貸:累計折舊
設定提存計劃的核算
對于設定提存計劃,企業應當根據在資產負債表日為換取職工在會計期間提供的服務而應向單獨主體繳存的提存金,確認為應付職工薪酬,并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借記“生產成本”、“制造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設定提存計劃”科目。
注:以上內容選自王穎老師《初級會計實務》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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