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計負債會計處理
精選回答
1、企業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確認的由對外提供擔保、未決訴訟、重組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營業外支出”科目,貸記預計負債(預計擔保損失、預計未決訴訟損失、預計重組損失)。
根據或有事項準則確認的由產品質量保證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銷售費用”科目,貸記預計負債(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
根據固定資產準則或石油天然氣開采準則確認的由棄置義務產生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科目,貸記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在固定資產或油氣資產的使用壽命內,按棄置費用計算確定各期應負擔的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預計負債(預計棄置費用)。
根據企業合并準則確認的預計負債,應按確定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預計負債。
投資合同或協議中約定在被投資單位出現超額虧損,投資企業需要承擔額外損失的,企業應在“長期股權投資”科目以及其他實質上構成投資的長期權益賬面價值均減記至零的情況下,對于按照投資合同或協議規定仍然需要承擔的損失金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預計負債。
2、企業實際清償預計負債時,借記預計負債,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企業根據確鑿證據需要對已確認的預計負債進行調整的,調整增加的預計負債,借記有關科目,貸記預計負債;調整減少的預計負債,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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