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稅務師《稅法一》預習考點:稅法的概念與特點
稅務師備考已經開始,學習前,針對自己業余時間制定合理的學習計劃是非常必要的,每天一個知識點,并配合習題,循序漸進,考試通過并沒有想象那么難。
【內容導航】
稅法的概念與特點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一章稅法的基本原理
【知識點】稅法的概念與特點
稅法的概念與特點
(一)稅法的概念
考點:稅收和稅法是兩個既有聯系又有區別的不同概念
稅收是經濟學概念;稅法是法學概念。
稅收與稅法——法是稅收的存在形式,稅收必須采用法的形式,是由稅收和法的本質與特性決定的。
這部分學習還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稅收是經濟學概念,側重解決分配關系;稅法是法學概念,側重解決權利義務關系。
(2)制定稅法的有權的國家機關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在我國即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地方立法機關往往擁有一定的稅收立法權;獲得授權的行政機關也是制定稅法的主體的構成者。
(3)稅法有廣義和狹義之分。
廣義的稅法是各種稅收法律規范形式的總和。從立法層次上劃分,則包括由全國人大正式立法制定的稅收法律,由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法規或由省級人大制定的稅收地方性法規,由有規章制定權的單位制定的稅務部門規章。
狹義的稅法僅指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正式立法的稅收法律。
(二)稅法的特點
注意辨析以下幾點:
一般特點 | 注意辨析區分 |
1.從立法過程看,稅法屬于制定法 | 不屬于習慣法 |
2.從法律性質看,稅法屬于義務性法規 | 不屬于授權法 |
3.從內容看,稅法具有綜合性 | 不是單一的法律 |
稅法一知識點的預習可以對整個考點框架有一個了解,需要認真對待,對后期復習可以起到很好的輔助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