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法律關系(1)
初級會計職稱要求考生一個考試年度同時通過兩個考試科目,因此考生需要加倍努力。東奧小編整理初級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有關的知識點,希望大家勤加練習。
【內容導航】:
法律關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一章總論
【知識點】:法律關系
法律關系
(一)總述
1.法律關系是指被法律規范所調整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相關鏈接】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具有較強的客觀性;會計職業道德不僅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
2.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和變動原因
(二)法律關系的主體的種類(2018年重大調整)
1.自然人:包括中國公民、外國公民和無國籍人
2.組織
法人組織 | 營利法人 | 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業法人等 |
非營利法人 | 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 | |
特別法人 | 機關法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人、城鎮農村的合作經濟組織法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 | |
非法人組織 | 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專業服務機構等 |
3.國家
國家可以作為一個整體成為法律關系主體。如在國內,國家是國家財產所有權唯一和統一的主體;在國際上,如國家作為主權者是國際公法關系的主體,也可以成為對外貿易關系中的債權人或債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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