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預習考點:民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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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
2.絕對權與相對權
3.對世權與對人權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專題 民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民事權利
民事權利
1.支配權、請求權、形成權、抗辯權
2.絕對權與相對權
“以權利實現方式為標準”
(1)絕對權,是指無須他人協助,即可行使、實現的權利,如物權、人身權;
(2)相對權,是指須借助他人的協助,方可實現的權利,如債權。
3.對世權與對人權
“以權利效力所及范圍為標準”
(1)對世權,是指能夠請求“不特定”的一般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如物權、人身權等;
(2)對人權,是僅能請求特定的人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如:債權。
結論:
稅務師成績查詢時間還沒有公布,預計會在考后兩個月左右,小奧會及時發布信息,敬請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