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稅開征倒計時 應納稅額你會準確計算了嗎?
稅務師頻道為您推薦:作為我國第一部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單行稅法,《環境保護稅法》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我國施行了近40年的排污收費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環境保護稅開征已經進入倒計時。近日,記者對多家大連企業調查時發現,費改稅后,計算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的關鍵是確定污染量,而確定污染量則要依靠大量環保知識和實踐經驗來計算。也就是說,環保稅的“內核”依然是環保,并沒有因為費改稅而改變。
變化:企業成為納稅第一責任主體
“稅比費具有更強的剛性。”華能大連電廠環保主管王剛說。
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的《環境保護稅法》明確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環境排放應稅污染物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為環境保護稅的納稅人,大氣污染物、水污染物、固體廢物和噪聲為應稅污染物。在稅收征管方面,排污費改環境保護稅后,征收部門由環保部門改為稅務機關,環保部門配合,實行“企業申報、稅務征收、環保監測、信息共享”的稅收征管模式。這一征管模式對企業的最大影響,就是稅法遵從意愿大幅提升。
記者了解到,繳納排污費時,企業不需要過多考慮核算及申報,不需要考慮污染物的種類和數量,不需要考慮排污費征收的相關法律法規,只需要按環保局下發的《排污核定與排污費繳納決定書》上金額繳費就可以。改成環境保護稅后,企業要全面了解環境保護稅的相關法律法規,要對自己排放的應稅污染物種類充分了解,要熟練掌握應稅污染物的計算方法。更重要的是,稅務機關不再像環保局那樣核定企業應繳的環境保護稅金額,而是由企業自行計算,自行申報。“這一點變化很大。”大連特殊鋼有限責任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佟濤說。
佟濤曾經認為,排污費改環境保護稅后,相關工作將從他們公司安全環保處移交到財務部,他們部門的工作壓力會因此而減小。后來經過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發現費改稅后企業不僅要受《環境保護稅法》的約束,而且同時要受《稅收征管法》等其他稅收法律、法規的約束。
“稅比費具有更強的剛性。”華能大連電廠環保主管王剛說。他告訴記者,通過學習,他知道如果認定企業偷稅,稅務機關將追繳企業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和滯納金,并處不繳或者少繳的稅款50%以上5倍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還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企業而言,違反稅法的成本是很高的。特別是對于上市公司而言,一旦有有關稅收方面的負面新聞,將嚴重影響公司股價,違反稅法的成本更高。
記者了解到,對企業排污費謊報瞞報情況,目前環保部門只是規定“如限期內仍不申報,由環保部門自行確定其排放量”。顯然,與稅收法律、法規相比,這一規定的威懾力不足。
“作為環境保護稅的第一納稅責任主體,企業的確感到一定的壓力。”大連市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處長張元軍說。記者采訪期間,作為環境保護稅的具體負責部門,大連市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一直在調研當地大企業對環境保護稅開征的準備情況。調研團隊先后對大連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國電電力大連開發區熱電廠、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六家化工、火電和鋼鐵行業做了實地調研。根據調研結果,張元軍認為,征管模式轉變后,企業的責任意識增強了,遵從意愿顯著提升。
中翰稅務環境保護稅首席專家劉偉的觀察也很說明問題。劉偉曾經就職于大連市環保局,對環保相關的業務非常熟悉,被很多企業環保負責人稱為“大牛阿偉”。自2016年底《環境保護稅法》通過后,前來向劉偉咨詢相關業務的大企業接連不斷。他告訴記者,由于目前公司環境保護稅團隊人手有限,暫時只能服務部分業務復雜的大客戶。就在記者采訪期間,仍然不時有企業環保負責人咨詢有關環境保護稅的問題。
在記者采訪的前一天,劉偉剛剛完成對中國鋁業的環境保護稅培訓。培訓會上,中國鋁業及旗下成員企業財務副總經理、財務部門及環保部門負責人全部參加。劉偉告訴記者,參加培訓的人員都非常認真,會后提出的問題都非常具體,而且很具有專業性,說明前期做了不少研究和準備。“在全國,像中國鋁業這樣高度重視環境保護稅的大企業還有很多,這與征收環保費時候的情形大不一樣。”劉偉說。
焦點: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計算難度大
“有時候計算一個污染物的數量,光計算公式一頁A4紙都寫不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環保處主任戰軍說。
記者采訪當天,各受訪企業的環保部門負責人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均接受了采訪。但有意思的是,財務部門負責人的話都很少。記者的提問,幾乎都是環保部門的負責人來回答的。當記者提及這一點時,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財務總監笑著告訴記者:“不是我們不發言,我們是真不懂啊。特別是應納稅額的計算,太復雜了!”
據介紹,環境保護稅的核定方法主要有四種:(1)納稅人安裝使用符合國家規定和監測規范的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污染物自動監測數據計算;(2)納稅人未安裝使用污染物自動監測設備的,按照監測機構出具的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的監測數據計算;(3)因排放污染物種類多等原因不具備監測條件的,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排污系數、物料衡算方法計算;(4)不能按照前三項規定的方法計算的,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規定的抽樣測算的方法核定計算。
中翰稅務環境保護稅首席專家劉偉表示,按照《環境保護稅法》的要求,上述四種方法在核算時是有順序和優先級的,不能顛倒。因為在線監測的工作原理是在規定的時間間隔內不斷對污染物的濃度及流量實施監測,數據最能反映企業真實的排污情況;監測數據監測的是企業排放的瞬時值,計算整體的排放量有一定的誤差;物料衡算法和排污系數法是理論計算方法,是根據原料與產品的質量差與產排污系數計算,誤差相對較大,計算出來的數據也是最大的;抽樣測算的方法是地方根據行業特點制定的,各地區的方法也會各不相同,不具有代表性。
記者走進劉偉的辦公室,發現辦公桌上放著厚厚的一摞有關環保費計算的書籍。劉偉說,環境保護稅雖然名字中有個“稅”字,但本質上依然是排污費,且計算方式復雜,需要化學、物理、機械和環保等方面的專業知識,而且需要至少3年的實踐經驗,否則很難掌握。也正因為如此,目前只有少數大企業有能力對污染物的種類及數量自行準確核算。“對污染物的計算,需要不斷學習。”劉偉說。
采訪中,大連特鋼有限責任公司、東北特鋼集團、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和華能大連電廠等企業的環保部門負責人均表示,環境保護稅計稅基礎的計算的確是一個“老大難”問題。一直以來,環保部門只是告訴企業應該繳納的排污費金額,很少告知企業具體的計算方法。久而久之,企業的計算能力薄弱,短期內很難得到提高。“有時候計算一個污染物的數量,光計算公式一頁A4紙都寫不下。”逸盛大化石化有限公司安全環保處主任戰軍說。
記者了解到,污染物的排放大體分有組織排放和無組織排放。有組織排放是指通過煙囪、排污管道等密閉通道排放,無組織排放是指污染物通過蒸發、閃蒸、吹掃、置換、噴濺、涂布等方式逸散到大氣中。相比較而言,無組織排放的污染物比有組織排放的污染物更難計算,專業要求度更高。“根據以往的經驗,廠房里多一扇窗戶,環境保護稅的應納稅額計算就多一點,但這一點具體是怎么多的,很少有人能說清楚。”東北特鋼集團安全環保部科長孫毅說。
建議:有關各方全面加強征管合作
大連市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處長張元軍建議:鑒于環境保護稅計算的復雜性,為確保費改稅平穩過渡,有關各方應該全面加強合作。
環境保護稅主要涉及四個主體:納稅人、地稅局、環保局和第三方機構。采訪中,大連市地稅局財產行為稅處處長張元軍建議:鑒于環境保護稅計算的復雜性,為確保費改稅平穩過渡,有關各方應該全面加強合作。
對于企業而言,應該嚴格遵守《環境保護稅法》的規定,依法如實辦理納稅申報,對申報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在張元軍看來,征收環境保護稅對稅務機關而言是一項全新的工作,企業的高度配合是這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因此,他希望在環境保護稅征收過程中,稅企雙方能夠逐步建立互信,確保溝通順暢,并在互信的基礎上展開一系列合作,共同解決一些難點和痛點問題。
對環保部門而言,分享已經掌握的企業環保數據是一項至關重要的工作。中翰稅務環境保護稅首席專家劉偉介紹,目前,很多省份都已經下發文件,要求環保部門全力配合地稅機關做好環境保護稅的征收。劉偉建議,在環境保護稅明年1月1日開征前,環保部門和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涉稅信息共享平臺和工作配合機制。具體來說,環保部門應當將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污染物排放數據、環境違法和受行政處罰情況等環境保護相關信息,定期交送稅務機關。稅務機關應當將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款入庫、減免稅額、欠繳稅款以及風險疑點等環境保護稅涉稅信息,定期交送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稅務機關發現納稅人的納稅申報數據資料異常或者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應該提請環保部門復核。“這些機制都應該盡快建立起來,并提前反復預演。”劉偉說。
華能大連電廠會計楊柳則建議,環保部門、稅務機關和第三方機構應該針對企業當前面臨的具體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一系列培訓。特別是關于污染物的分類與計算,應該對癥下藥,反復培訓,直到企業充分掌握計算要領。楊柳表示,只有企業的計算能力切實提高了,環境保護稅納稅風險才能得到有效控制,這對稅企雙方都是有利的。
采訪中,第三方機構的作用被企業多次提及。記者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保部2015年發布的《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試點辦法》第十一條明確規定,地方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認為有必要的,可以委托有能力的第三方機構對排污者報送的申報材料予以審核。這實際上肯定了第三方機構的專業價值。自此,個別省份在揮發性有機物排污費的征收工作中,已經引入了第三方機構。不少企業建議,未來環境保護稅的征收體系中,應該繼續給予第三方機構合法地位,讓其成為環境保護稅征收的重要支持力量。
還有專家建議,有關各方應該在較高層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共同研究解決環境保護稅征收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疑難問題。一旦對這些疑難問題達成共識,有關各方應該共同發布具體的操作性指引,最大限度地減少稅企雙方的征納成本。“如果能建立這樣的聯席會議機制,應該從每個行業中遴選幾家龍頭企業作為代表深度參與,形成共治局面。”一家大企業的環保處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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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稅務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