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師你知道嗎?記賬憑證應當保存多長時間?
稅務師頻道為您解答:會計賬簿、記賬憑證應當保存多長時間?
《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下列會計資料應當進行歸檔:
(一)會計憑證,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
(二)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固定資產卡片及其他輔助性賬簿;
(三)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四)其他會計資料,包括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納稅申報表、會計檔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會計檔案鑒定意見書及其他具有保存價值的會計資料。
第十四條規定,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分為永久、定期兩類。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為10年和30年。
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從會計年度終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五條規定,各類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原則上應當按照本辦法附表執行,本辦法規定的會計檔案保管期限為最低保管期限。
企業和其他組織會計檔案保管期限表:
序號 | 檔案名稱 | 保管期限 | 備注 |
一 | 會計憑證 | ||
1 | 原始憑證 | 30年 | |
2 | 記賬憑證 | 30年 | |
二 | 會計賬簿 | ||
3 | 總賬 | 30年 | |
4 | 明細賬 | 30年 | |
5 | 日記賬 | 30年 | |
6 | 固定資產卡片 | 固定資產報廢清理后保管5年 | |
7 | 其他輔助性賬簿 | 30年 | |
三 | 財務會計報告 | ||
8 | 月度、季度、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 10年 | |
9 | 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 永久 | |
四 | 其他會計資料 | ||
10 | 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 10年 | |
11 | 銀行對賬單 | 10年 | |
12 | 納稅申報表 | 10年 |
《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九條規定,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合法、真實、完整。
賬簿、記賬憑證、報表、完稅憑證、發票、出口憑證以及其他有關涉稅資料應當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上述規定,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應當保存30年,納稅申報表等涉稅資料應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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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每日稅訊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