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每日一大題:民事訴訟
2017年稅務師考試一共五科,考生要合理分配時間復習,最有效的復習方法就是將分值高的大題攻克,為此小編為您提供《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的綜合分析題及解析,幫助考生有效備考。
【所屬章節(jié)】
《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 第十六章 民事訴訟法律制度
【知識點】民事訴訟的地域管轄
【例題 綜合分析題】
劉山、劉河和劉江系兄弟,其父母早亡,劉河和劉江隨長兄劉山一家共同生活,劉河、劉江和劉山一家在A縣某村分得房屋9間。5年后,劉河和劉江一同到外省B縣工作。2011年,劉山夫婦先后去世,同年居住在C縣的劉山之子劉云將9間房屋賣給生意上的伙伴,家住在D縣的王某,王某對劉云如何獲得9間房屋一事并不知情。不久,劉江得知此事,遂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他對房屋的所有權,王某得知后依法參加應訴。
(1)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對此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有( )。
A.A縣人民法院
B.B縣人民法院
C.C縣人民法院
D.D縣人民法院
E.由當事人之間協(xié)商確認管轄法院
(2)如果王某參加應訴,則他在本案中處于何種訴訟地位( )。
A.證人
B.共同原告
C.共同被告
D.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E.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3)若王某應訴,在法庭審理過程中,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下列處理方法不正確的有( )。
A.按撤訴處理
B.缺席判決
C.延期審理
D.訴訟中止
E.訴訟終結
(4)根據(jù)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有關此案表述正確的有( )。
A.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fā)送被告
B.若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C.若當事人未提出管轄異議,并應訴答辯的,視為受訴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D.人民法院對此案可以不公開宣判
E.本案可以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1、正確答案:A
知識點:民事訴訟的地域管轄
答案解析:
因不動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2、正確答案:D
知識點:共同訴訟 第三人訴訟
答案解析:
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對他人之間已經(jīng)開始訴訟的訴訟標的,享有全部或部分的獨立請求權,可以以獨立的實體權利人的資格,提出訴訟請求而參加訴訟。
3、正確答案:B,C,D,E
知識點:民事訴訟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原告(包括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當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
4、正確答案:A,C
知識點:民事訴訟簡易程序 民事訴訟普通程序
答案解析:
(1)選項B: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2)選項D: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3)選項E:人身關系,財產(chǎn)確權糾紛不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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