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高頻考點:行政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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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行政法律關系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第一章行政法基本理論
【知識點】行政法律關系
【解釋】行政法律關系,是指由行政法調整的,在行政主體行使職權時與相對方形成的一種行政法上的權利與義務關系。
1.特征
(1)當事人一方必須是“行政主體”;
(2)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對等;
(3)內容一般法定,當事人之間通常不能相互約定權利義務;
(4)行政主體實體上的權利義務往往是重合的;
(5)行政法律關系爭議通過行政程序(如申訴)、準司法程序(如行政復議)以及司法程序解決(如行政訴訟)。
2.“三要素”
(1)主體:包括行政主體(管理一方)和行政相對人(被管理一方)。
(2)客體:包括物質利益(如水、土地、大氣等)和精神利益(如人格、文藝創作成果等)。
(3)內容: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在行政法律關系中所享有的權利和所承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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