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勞務報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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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定額+定率扣除計征個人所得稅
(二)勞務報酬所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二單元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定額+定率扣除計征個人所得稅
定額+定率扣除計征個人所得稅
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財產租賃所得,采取定額和定率兩種扣除辦法。
(一)勞務報酬所得
(1)一般規定
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獨立從事“非雇傭”的各種勞務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設計、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翻譯、審稿、演出、技術服務、介紹服務、代辦服務等。
(2)特殊規定
應稅所得 | 稅目 | |
個人保險代理人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相關收入 | 勞務報酬所得 | |
個人擔任公司董事、監事而取得的董事費、監事費收入 | 不在公司任職、受雇 | 勞務報酬所得 |
在公司任職、受雇 | 工資、薪金所得 | |
個人兼職取得的收入 | 勞務報酬所得 | |
證券經紀人從證券公司取得的傭金收入 | 勞務報酬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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