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審計》第二十一章沖刺考點
注冊會計師是有一定難度的,現在考試在即,各位考生的壓力是可想而知的,但是越到了這個時候越要鎮定,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CPA審計考點,一起來學吧!
【內容導航】
【考點1】質量控制制度的目標和要素
【考點2】對業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考點3】意見分歧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一章會計師事務所業務質量控制的內容
【考點1】質量控制制度的目標和要素
(一)質量控制制度的目標
1.會計師事務所及其人員遵守職業準則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強調“過程”);
2.會計師事務所和項目合伙人出具適合具體情況的報告(強調“結果”)。
(二)質量控制制度的要素
1.對業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2.相關職業道德要求;
3.客戶關系和具體業務的接受與保持;
4.人力資源;
5.業務執行;
6.監控。
【提示】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形成書面文件,并傳達到全體人員。
【考點2】對業務質量承擔的領導責任
(一)主任會計師承擔最終責任
1.會計師事務所制定政策和程序的目的是為了培育以質量為導向的內部文化;
2.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對質量控制制度承擔最終責任。
(二)行動示范和信息傳達
1.內部質量文化能否形成,有賴于會計師事務所各級管理層的努力;
2.會計師事務所的領導層及其作出的示范對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文化有重大影響;
3.會計師事務所各級管理層應當強調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的重要性以及按照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要求和業務準則的規定執行工作,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報告。
(三)樹立質量至上的意識
1.樹立質量至上的意識的措施
(1)合理確定管理責任,以避免重商業利益輕業務質量;
(2)建立以質量為導向的業績評價、工薪及晉升的政策和程序;
(3)投入足夠的資源制定和執行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并形成相關文件記錄。
2.保證質量前提條件與業績評價、工薪及晉升
(1)會計師事務所的領導層必須首先認識到,其經營策略應當滿足會計師事務所執行所有業務都要保證質量這一前提條件。
(2)會計師事務所針對員工設計的有關業績評價、工薪及晉升(包括激勵制度)的政策和程序,應當表明會計師事務所最重視的是質量,以形成正確的行為導向。
(四)委派質量控制制度運作人員
1.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必須委派適當的人員并授予其必要的權限,以幫助主任會計師正確履行其職責;
2.承擔質量控制制度運作責任的人員應當具有足夠、適當的經驗和能力以及必要的權限。
【提示】
主任會計師 | 合伙制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由執行事務所事務的合伙人擔任;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的主任會計師由法定代表人擔任,法定代表人從股東選定 |
審計項目組 | 是指會計師事務所為執行審計業務成立的項目組;會計師事務所中能夠直接影響審計業務結果的其他人員,網絡事務所中能夠直接影響審計業務結果的所有人員,通常也被視為審計項目組成員 |
合伙人 | 是指在執行專業服務業務方面有權代表會計師事務所的個人 |
項目合伙人 | 是指會計師事務所負責某項業務及其執行,并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的報告上簽字的合伙人;在有限責任制的事務所,項目合伙人是指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或具有同等職位的高級管理人員 |
簽字注冊會計師 | 指代表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審計報告上簽字的注冊會計師 (1)合伙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由一名對審計項目負最終復核責任的合伙人和一名負責該項目的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2)有限責任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由會計師事務所主任會計師或其授權的副主任會計師和一名負責該項目的注冊會計師簽名蓋章 |
關鍵審計合伙人 | 是指項目合伙人、實施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的負責人,以及審計項目組中負責對財務報表審計所涉及的重大事項作出關鍵決策或判斷的其他審計合伙人。其他審計合伙人還可能包括負責審計重要子公司或分支機構的項目合伙人 |
【考點3】意見分歧
(一)來源
在業務執行中,時常可能會出現項目組內部、項目組與被咨詢者之間以及項目合伙人與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之間的意見分歧。
(二)處理的總體要求
1.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政策和程序,以處理和解決項目組內部、項目組與被咨詢者之間以及項目合伙人與項目質量控制復核人員之間的意見分歧;
2.形成的結論應當得以記錄和執行。
(三)對出具報告的影響
1.只有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項目合伙人才能出具報告;
2.如果在意見分歧問題得到解決前,項目合伙人就出具報告,不僅有失注冊會計師應有的謹慎,而且容易導致出具不恰當的報告,難以合理保證實現質量控制的目標。
【考點4】監控
(一)目的
1.評價遵守職業準則和法律法規的情況;
2.評價質量控制制度設計是否適當,運行是否有效;
3.評價質量控制政策和程序應用是否得當,以便會計師事務所和項目合伙人能夠根據具體情況出具恰當的業務報告。
(二)人員
1.實施監控的人員應當具有專業勝任能力;
2.會計師事務所可以委派主任會計師、副主任會計師或具有足夠、適當經驗和權限的其他人員履行監控責任。
(三)內容
1.質量控制制度設計的適當性;
2.質量控制制度運行的有效性。
(四)過程
1.持續監控(除定期的底稿檢查外)。
2.定期檢查已完成的工作底稿。
【提示】
1.檢查的周期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周期性地選取已完成的業務進行檢查,周期最長不得超過三年。在每個周期內,應對每個項目合伙人的業務至少選取一項進行檢查。
2.檢查的組織方式
會計師事務所確定周期性檢查的組織方式應當考慮以下因素:
(1)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
(2)分支機構的數量及分布;
(3)前期實施監控程序的結果;
(4)人員和分支機構的權限;
(5)會計師事務所業務和組織結構的性質及復雜程度;
(6)與特定客戶和業務相關的風險。
3.確定檢查的時間、人員與范圍
(1)會計師事務所在選取單項業務進行檢查時,可以不事先告知相關項目組。
(2)參與業務執行或項目質量控制復核的人員,不應承擔該項業務的檢查工作。
(3)會計師事務所可以考慮外部獨立檢查的范圍或結論,但這些檢查并不能替代自身的內部監控。
(五)結果的處理
1.確定所發現缺陷的性質和影響
2.適時將缺陷及補救措施告知相關人員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將實施監控程序發現的缺陷及建議采取的適當補救措施,告知相關項目合伙人及其他適當人員。
3.提出補救措施
4.監控結果表明出具的報告不適當時的處理
5.定期告知監控結果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將質量控制制度的監控結果,傳達給項目合伙人及會計師事務所內部的其他適當人員,以使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相關人員能夠在其職責范圍內及時采取適當的行動。
傳達的信息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對已實施的監控程序的描述;
(2)實施監控程序得出的結論;
(3)如果相關,對系統性的、重復出現的缺陷或其他需要及時糾正的重大缺陷的描述。
【提示】向相關項目合伙人以外的人員傳達已發現的缺陷,通常不指明涉及的具體業務,除非指明具體業務對這些人員適當履行職責是必要的。
(六)記錄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適當記錄下列監控事項:
1.制定的監控程序,包括選取已完成的業務進行檢查的程序;
2.對監控程序實施情況的評價;
3.識別出的缺陷,對其影響的評價,是否采取行動及采取何種行動的依據。
(七)投訴和指控的處理
1.合理保證適當處理投訴和指控
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制定政策和程序,以合理保證能夠適當處理下列事項:
(1)投訴和指控會計師事務所執行的工作未能遵守職業準則和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
(2)指控未能遵守會計師事務所質量控制制度。
2.設立投訴和指控渠道
(1)如果投訴和指控人要求對其身份保密,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予以保密,未經本人許可,不得披露其姓名。
(2)如果收到匿名的投訴和指控,會計師事務所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全體人員表明,與實名的投訴和指控相比,匿名的投訴和指控更難調查和反饋,鼓勵用實名投訴和指控。
(3)會計師事務所還應當表明所有的投訴和指控都將得到記錄、調查并會將結果反饋給投訴和指控人。反饋調査結果通常采取書面形式。
3.調查、記錄投訴和指控事項
(1)會計師事務所應當委派本所內部不參與該項業務的具有足夠、適當經驗和權限的人員負責對調査的監督。必要時,聘請法律專家參與調査工作。
(2)會計師事務所通常委派有關負責人,專門負責確定需要進行何種調査,以及由誰進行調查。調查的方式包括內部詢問、征求法律意見、更全面地復核業務底稿和與本所員工座談等。所需要的調查技能可能涉及鑒證和會計、法律或者其他專業等方面的知識和經驗。
4.采取適當的行動
注會備考沖刺已經開始,制定一個合理的注會學習計劃能夠幫助大家提高備考效率,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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