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減計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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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一)減計收入
(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第一單元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知識點】:減計收入
5. 減計收入
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例題?判斷題】企業綜合利用資源,生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產品所取得的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
【答案】×
6. 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
【單選題】2014年1月1日,甲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乙公司(該公司屬于中小企業)投資120萬元,股權持有至2016年6月1日,甲創業投資企業2015年度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對乙公司的投資額可以抵扣的數額為( )萬元。
A.0
B.84
C.96
D.108
【答案】B
【解析】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資額的70%在持有股權滿2年的當年抵扣該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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