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稅務管理機構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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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1.稅務管理機構的設置
2.稅收征收范圍的劃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二章4講
【知識點】我國稅務管理機構的職能劃分
1.稅務管理機構的設置
國家稅務總局是我國稅務管理工作的最高職能機構,代表國家實施稅務管理的職能。國稅局系統實行國家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管理體制,省以下地稅局也實行垂直管理。
2.稅收征收范圍的劃分
國稅征收 | 地稅征收 | 海關征收 |
增值稅、消費稅(進口環節的由海關代征) | 營業稅(2016年5月1日之前)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環節的增值稅 | 關稅、船舶噸稅和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進口部分)、代征進口產品消費稅、增值稅 |
車輛購置稅,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 |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不包括由國稅局系統征收管理的部分) | |
海洋石油企業資源稅 | 資源稅(不包括由國稅局系統征收管理的部分) | |
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稅、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國產部分) | 印花稅(不包括由國稅局系統征收管理的部分) | |
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煙葉稅、文化事業建設費,社會保險費(部分地區) |
國稅及地稅企業所得稅征收一般情況劃分如下圖所示:
特殊說明:
(1)國稅征收企業所得稅: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全額為中央收入的企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的企業所得稅;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其他非居民企業,由國稅局管理;
(2)地稅征收企業所得稅:地方企業所得稅(包括地方國有、集體、私營企業);銀行(信用社)、保險公司以外的金融企業。
【提示】
(1)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一經確定,原則上不再調整。
(2)非居民企業未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而有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或雖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與其在中國境內所設機構、場所無實際聯系,中國境內的單位、個人向非居民企業支付上述所得的,該項所得應扣繳的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分別由主管支付該項所得的中國境內單位、個人的所得稅的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負責(其中不納企業所得稅的單位由國家稅務局負責)。
(3)依法免繳增值稅、營業稅(2016年5月1日前繳納)的企業,按其免繳的上述稅種確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既不納增值稅,也不納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暫由地方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
(4)既繳納增值稅,又繳納營業稅的企業(2016年5月1日之前繳納),原則上按其稅務登記時自行申報的主營業務應納的上述稅種確定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機關。企業辦理稅務登記時無法確定主營業務的,一般以工商登記注明的第一項業務為準。
【例題1?單選題】關于新增企業的所得稅征管范圍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從2009年1月1日起,繳納增值稅的新增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
B.從2009年1月1日起,繳納增值稅的新增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
C.從2009年1月1日起,繳納增值稅的新增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財政局管理
D.從2009年1月1日起,新增的海洋石油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方稅務局管理
【答案】B
【解析】選項ABC:自2009年起,繳納增值稅的新增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選項D:海洋石油企業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管理。
【例題2?單選題】下列各項稅金中,屬于中央地方共享稅的是( )。
A.增值稅
B.城鎮土地使用稅
C.房產稅
D.耕地占用稅
【答案】A
【解析】選項BCD:屬于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例題3?多選題】下列稅種屬于由國家稅務局系統負責征收和管理的有( )。(2016年回憶版)
A.境內銷售貨物應繳納的增值稅
B.進口應稅消費品應繳納的消費稅
C.進口貨物應繳納的關稅
D.購進車輛應繳納的車輛購置稅
E.個人獨資企業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
【答案】AD
【解析】選項BC:由海關負責征收和管理;選項E: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和管理。
【例題4?多選題】下列企業的企業所得稅應當在國稅局繳納的有( )。
A.某外國企業
B.工商銀行總行
C.中國人壽保險總公司
D.2015年成立的房地產開發企業
E.2016年6月成立的某建安企業
【答案】ABCE
【解析】D選項應當在地稅局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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