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財務與會計》基礎考點:原材料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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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按計劃成本計價的原材料核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財務與會計》第十章36講
【知識點】按計劃成本計價的原材料核算
(一)成本差異的確定
原材料成本差異是指相同數量的原材料的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的差額。實際成本大于計劃成本的差異為超支額,反之,為節約額。材料成本差異必須根據規定的方法計算出分配率,按月進行分配,不得任意多攤、少攤或不攤。
(二)科目設置及賬務處理
按計劃成本進行原材料的收發核算,除設置“原材料”科目外,還應設置“材料采購”和“材料成本差異”科目。
(三)原材料的收發核算
【注】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材料成本節約差異的會計分錄為:借記“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記“生產成本”等科目。
1.采購時,按實際成本付款,記入“材料采購”的借方;
2.驗收入庫時,按計劃成本記入“原材料”的借方,“材料采購”的貸方;
3.期末結轉,驗收入庫材料形成的材料成本差異。超支差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的借方,節約差記入“材料成本差異”的貸方。
4.平時發出材料時,一律用計劃成本。
5.期末,計算材料成本差異率,結轉發出材料應負擔的差異額。
【例題?多選題】原材料采用計劃成本法核算時,下列屬于“材料成本差異”科目借方核算范圍的有( )。(2015年)
A.結轉發出材料應分擔的材料成本差異超支額
B.結轉發出材料應分擔的材料成本差異節約額
C.收入材料的實際成本大于庫存同類型材料計劃成本的差額
D.材料采購的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節約額
E.調整庫存材料計劃成本時,調整減少的計劃成本
【答案】BCE
【解析】選項A,結轉發出材料應分擔的材料成本差異超支額應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借方核算;選項D,材料采購的實際成本小于計劃成本的節約額應在“材料成本差異”科目貸借方核算。
計算公式為:
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 = (月初結存材料成本差異 + 本月收入材料成本差異總額)/(月初結存材料計劃成本 + 本月收入材料計劃成本總額)×100%
月初材料成本差異率 = 月初結存材料的成本差異/月初結存材料的計劃成本 ×100%
本月發出材料應負擔的成本差異額 = 發出材料的計劃成本 × 材料成本差異率
【提示】本月收入存貨的計劃成本中不包括暫估入賬的存貨的計劃成本。
【例題?單選題】乙公司原材料按計劃成本計價核算。2015年6月1日“原材料”賬戶借方余額為4 000萬元、“材料成本差異”賬戶貸方余額50萬元,月初“原材料”賬戶余額中含有5月31日暫估入賬的原材料成本1 500萬元。2015年6月公司入庫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為5 000萬元,實際成本為5 200萬元。2015年6月公司發出原材料的計劃成本為6 000萬元,則當月發出原材料的實際成本為( )萬元。(2016年)
A.6 100
B.6 120
C.5 900
D.5 820
【答案】B
【解析】本月材料成本差異率=(-50+5 200-5 000)/(4 000-1 500+5 000)×100%=2%,發出材料的實際成本=6 000+6 000×2%=6 1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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