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實務》基礎考點:稅務師執業風險
2017年稅務師備考如火如荼地開展,東奧小編每天為您提供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稅務師執業風險,希望大家能夠取得好成績!
【內容導航】
一、稅務師執業風險的概念
二、稅務師執業風險表現形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實務》第十四章59講
【知識點】稅務師執業風險
一、稅務師執業風險的概念
1.稅務師執業風險是指稅務師因工作缺欠導致委托人或第三方權益遭受損失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
2.稅務師工作缺欠的實質就是稅務師執業質量問題,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存在于工作成果中的缺欠;二是稅務師在工作過程中的缺欠。
【提示】對于委托人已經存在的稅務風險,是委托人自主行為導致的結果,稅務師執業的服務目標不應當也不可能消除委托人的稅務風險,消除委托人稅務風險是委托人的責任。
二、稅務師執業風險表現形式
1.為委托人提供有損于國家稅收利益或第三方利益的服務;
2.出具不恰當鑒證報告;
3.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過程、成果沒有達到業務約定書的要求;
4.稅務師沒有履行告知義務,致使委托人不當使用稅務師服務成果。
小編為你整理稅務師《涉稅服務實務》基礎知識點,希望大家能夠高效備考,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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