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基礎考點:加油站增值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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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規定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第二章13講
【知識點】成品油零售加油站增值稅規定
【兩點特殊】
1.對從事成品油銷售的加油站,無論其年應稅銷售額是否達到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標準,一律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征稅。
2.加油站應稅銷售額包括當月成品油應稅銷售額和其他應稅貨物及勞務的銷售額,其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的計算公式為:
成品油應稅銷售額=(當月全部成品油銷售數量-允許扣除的成品油數量)×油品單價
易考點1:加油站通過加油機加注成品油,允許在當月成品油銷售數量中扣除的情形。
(1)經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加油站自用車輛自用油。
(2)外單位購買的,利用加油站的油庫存放的代儲油(代儲協議報稅務機關備案)。
(3)加油站本身倒庫油。
(4)加油站檢測用油(回罐油)。
易考點2: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按照預收款處理。
發售加油卡、加油憑證銷售成品油的納稅人,在售賣加油卡、加油憑證時,按預收賬款作相關財務處理,不征收增值稅。
【例題·單選題】9月,某加油站通過加油機加注成品油500噸(包括加油站自用車輛自用汽油720升),其中:汽油400噸、柴油100噸,汽油、柴油的平均零售價均為6.5元/升;當月發售加油卡20萬元;購進汽油、柴油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為350萬元,當月通過認證并申報抵扣。該加油站當月應納增值稅( )萬元。(汽油1噸=1388升,柴油1噸=1176升)
A.3.97
B.4.04
C.6.88
D.6.95
【答案】A
【解析】注意噸與升的換算;經確定的自用車輛自用油720升可從當期銷售量中扣除;發售加油卡按照預售款處理,預收時不征收增值稅。該加油站應納增值稅計算過程:
該加油站應納增值稅=[(400×1388-720+100×1176)×6.5÷10000]÷(1+17%)×17%-350×17%=63.47-59.5=3.97(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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