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審計》高頻考點:在審計客戶中不被允許擁有的經濟利益
注冊會計師是有一定難度的,但是大家不必擔憂,畢竟沒有哪樣成功是不需要努力的,既然有了目標,就為了它奮斗,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注會審計高頻考點,一起來學2017注會《審計》高頻考點:在審計客戶中不被允許擁有的經濟利益
【內容導航】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二)當一個實體在審計客戶中擁有控制性的權益,并且審計客戶對該實體重要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該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三)當其他合伙人與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伙人同處一個分部時,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四)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審計》科目第二十三章審計業務對獨立性的要求的內容
【高頻考點】在審計客戶中不被允許擁有的經濟利益
(一)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也就是說,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二)當一個實體在審計客戶中擁有控制性的權益,并且審計客戶對該實體重要時,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該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也就是說,如果會計師事務所、審計項目組成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該實體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三)當其他合伙人與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伙人同處一個分部時,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也就是說,如果當其他合伙人與執行審計業務的項目合伙人同處一個分部時,其他合伙人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四)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不得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
也就是說,如果為審計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的其他合伙人、管理人員或其主要近親屬在審計客戶中擁有直接經濟利益或重大間接經濟利益,將因自身利益產生非常嚴重的不利影響,導致沒有防范措施能夠將其降低至可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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