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實務》知識點:所得稅費用
輕松過關不是夢,東奧小編特整理初級會計實務第六章利潤第二節所得稅費用內容供大家學習,希望大家踏實備考,為備考初級會計付出十足的努力。
【內容導航】:
(一)所得稅費用
(二)當期所得稅的計算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第六章利潤第二節所得稅費用的內容。
【知識點】:所得稅費用
第二節 所得稅費用
所得稅費用=當期所得稅+遞延所得稅(費用)
(一)當期所得稅的計算
當期所得稅即為當期應交所得稅。
應交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企業所得稅稅率=(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增加額—納稅調整減少額)×企業所得稅稅率
1. 納稅調整增加額
(1)稅法規定允許扣除項目中,企業已計入當期費用但超過稅法規定扣除標準的金額:
①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工資的14%、2%、2.5%。
②業務招待費: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③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銷售(營業)收入的15%以內據實扣除。
(2)企業已計入當期損失但稅法規定不允許扣除項目的金額
①稅收滯納金、罰款、罰金;
②計提的各種資產的減值準備。
2. 納稅調整減少額
按稅法規定允許彌補的虧損和準予免稅的項目,如國債利息收入、前五年內的未彌補虧損等。
【例題】甲公司2009年度按企業會計準則計算的稅前會計利潤為19 800 000元,所得稅稅率為25%。甲公司全年實發工資為2 000 000元,職工福利費300 000元,工會經費50 000元,職工教育經費100 000元;經查,甲公司當年營業外支出中有120 000元為稅款滯納罰金。假定甲公司全年無其他納稅調整因素。
納稅調整數=(300 000-280 000)+(50 000-40 000)+(100 000-50 000)+120 000=200 000(元);
應納稅所得額=19 800 000+200 000=20 000 000(元);
當期應交所得稅額=20 000 000×25%=5 000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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