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同步練習-工資補償
為了幫助各位考生輕松備考初級會計師,東奧小編提供初級經濟法基礎內容工資補償的同步練習,供大家備戰2018。
【單選題】周某于2011年4月11日進入甲公司就職,經周某要求,公司于2012年4月11日才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已知周某每月工資2000元,已按時足額領取。甲公司應向周某支付工資補償的金額是( )元。
A.0
B.2000
C.22000
D.24000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自用工之日起的第2個月至第12個月(共計11個月),每月支付2倍工資;由于甲公司每月已經向周某正常支付了2000元工資,因此,甲公司應向周某補償的金額=2000×11=22000(元)。
【單選題】李某于2015年9月3日到甲公司工作,甲公司在同年12月3日才與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知李某月工資為3000元,甲公司已按月足額發放。因未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甲公司應向李某支付的工資補償為( )。
A.6000元
B.9000元
C.3000元
D.0元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1個月不滿1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資,并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支付2倍工資的時間為自用工之日起滿1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1日,即2015年10月3日至2015年12月2日。故應當支付的工資補償為:3000×2=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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