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財管》高頻考點:聯產品和副產品的成本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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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頻考點】聯產品和副產品的成本分配
1.聯產品和副產品的概念
在同一生產過程中,使用同樣的原料,同時生產出兩種及以上主要產品(即聯產品)和附帶產出的非主要產品(即副產品)。
2.副產品成本計算
采用簡化方法確定其成本(如預先規定的固定單價確定成本),總成本扣除副產品成本后就是主產品成本。
主產品成本=總成本-副產品成本
3.聯產品(主產品)加工成本分配
即聯產品分離前發生的生產費用(即聯合成本),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售價法、實物數量法)在各聯產品之間進行分配。
(1)售價法
如果聯產可以直接對外銷售,則聯合成本按照預計售價比例進行分配;如果需要進一步加工才能銷售,則采用可變現凈值比例分配。該方法適用于聯產品在分離時銷售價格能夠可靠計量。
①基于銷售總額計算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A產品分離點的銷售總額+B產品分離點的銷售總額)
A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A產品分離點的銷售總額
B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B產品分離點的銷售總額
②基于可變現凈值計算
某產品的可變現凈值=分離點產量×該產成品的單位售價-分離后的該產品的后續單獨加工成本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A產品可變現凈值+B產品可變現凈值)
A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 A產品可變現凈值
B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 B產品可變現凈值
(2)實物數量法
聯合成本以實物數量(數量、質量)為基礎進行分配。該方法適用聯產品價格不穩定或無法直接確定時使用。
聯合成本分配率=待分配聯合成本÷(A產品實物數量+B產品實物數量)
A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A產品實物數量
B產品應分配聯合成本=聯合成本分配率×B產品實物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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