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兆瑞注會《稅法》考前知識點:增值稅易錯考點




注冊會計師稅法考試的通過率決定了其考察的廣度、深度和靈活度,單靠沒有基礎的臨陣磨槍是難以順利過關的。近些年的CPA稅法命題對知識點把握的要求非常細膩,這要求考生復習時絕不能采用粗放式的學習方式,必須關注政策細節、內涵和規律。馬兆瑞老師從事注會教學這個行業已經20多年了,豐富的教學經驗很強大的專業基礎可以幫助考生及時把握注會稅法的考試重點難點。接下來就讓馬兆瑞帶來稅法考前知識點分享吧。
注會名師——馬兆瑞簡介
天津財經大學教授,注冊會計師,稅法專家。編寫過多部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同時具備豐富的教學經驗及考前輔導經驗,授課生動、邏輯嚴謹、深入淺出,對命題方向把握精準。
授課特點課堂生動,邏輯清晰,應試性強。擅長立體化、關聯化授課,將理論與實務相結合,將知識點相關聯,將課程與考試融會貫通,使學員身臨其境、全面理解教材內容。
考前知識點分享:增值稅易錯考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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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概述】增值稅易錯考點
1.視同銷售行為:
(1)納稅人將自產、委托加工的貨物用于企業內部(集體福利、個人消費)、外部時,均視同銷售。
(2)納稅人將外購貨物用于企業內部(集體福利、個人消費)時,不得抵扣進項稅,已抵扣進項稅額的,需作進項稅額轉出,用于外部時,視同銷售。
2.銷售額的核定:
(1)折扣銷售與銷售折扣、銷售折讓、實物折扣的區別。
(2)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銷售額的核定。
(3)包裝物的押金。
(4)視同銷售時,計稅價格的核定。
(5)含稅銷售額的換算:需要換算的情形。
(6)以物易物:雙方都應作購銷處理,以各自發出的貨物核算銷售額并計算銷項稅額。
(7)營改增差額計稅的情形。
3.進項稅額的核定:
(1)準予抵扣的進項稅額。
(2)不準抵扣的進項稅額。
4.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納稅問題
5.轉讓不動產增值稅的繳納
6.跨縣(市、區)提供建筑服務增值稅的繳納
7.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的繳納
8.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增值稅的繳納
9.出口免抵退稅的計算
【注意】對貨物而言,只有生產企業銷售自產貨物或視同自產貨物,自營出口或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的,才適用“免、抵、退”稅辦法。而外貿企業適用“免、退”稅辦法。
本章識記性內容
1.征稅范圍
(1)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征收增值稅的情形;
(2)不征收增值稅的情形;
(3)不屬于在境內銷售服務或者無形資產的情形:
(4)征稅范圍的特殊項目(應征、不征項目);
(5)境外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的服務(不含不動產租賃)應征收增值稅的情形;
(6)境外單位或者個人銷售的無形資產應征收增值稅的情形。
2.一般納稅人與小規模納稅人的劃分
3.適用13%低稅率的貨物
4.適用零稅率的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
5.適用5%征收率的情形
6.一般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情形
7.一般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情形
8.稅收優惠
9.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
10.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領購范圍和開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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