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法一》基礎考點:車輛購置稅應稅車輛
稅務師知識點是考試的基石,不能熟練掌握知識點,就如同上了戰場卻沒有“軍糧”。小編特此為各位整理了《稅法一》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稅率及應稅車輛。
【內容導航】
考點3:應稅車輛
考點4:車輛購置稅的稅率
考點5: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所屬章節】本知識點屬于《稅法一》科目第六章26講應稅車輛、車輛購置稅稅率、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知識點】應稅車輛、車輛購置稅稅率、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考點3:應稅車輛
汽車、摩托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
【提示1】2004年10月1日起對三輪農用運輸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提示2】車輛購置稅的征稅范圍大于消費稅征稅車輛的范圍。
行為 | 增值稅 | 消費稅 | 車購稅 |
自產、進口小汽車(含中輕型商務車)用于銷售、捐贈、投資、償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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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進口大卡車、大貨車用于銷售、捐贈、投資、償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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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產、進口小汽車(含中輕型商務車)自用 | √ | √ | √ |
自產、進口卡車、貨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自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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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置、受贈、獲獎、接受投資小汽車、卡車、貨車、電車、掛車、農用運輸車等車輛自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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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點4:車輛購置稅的稅率
我國車輛購置稅實行統一比例稅率,稅率為10%。
對納稅人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購置的排氣量在1.6升及以下的乘用車,暫減按5%的稅率征收車輛購置稅。(新增)
考點5: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依據和稅額計算
計稅價格=含增值稅的銷售價格÷(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不含稅價=(全部價款+價外費用)÷(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注意】車購稅計稅依據中的包含因素和不包含因素
并入計稅價格的項目 | 不并入計稅價格的項目 |
(1)購買者隨購買車輛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價款 | (1)支付的控購費 |
【提示】代收款項應區別征稅:
(1)凡使用代收單位(受托方)票據收取的款項,應視作代收單位價外收費,應并入計稅價格中一并征稅;
(2)凡使用委托方票據收取,受托方只履行代收義務并收取代收手續費的款項,不并入計稅價格征收車輛購置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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