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預習考點:應稅和免稅車船的判定
初級會計考試初級經濟法基礎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二單元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預習考點東奧小編整理匯總如下,考生要注意及時溫習進行鞏固。
【內容導航】:
(一)車船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二)應稅和免稅車船的判定
(三)車船稅應納稅額計算
(四)車船稅的征收管理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六章其他稅收法律制度第二單元車輛購置稅和車船稅的內容。
【知識點】:應稅和免稅車船的判定
車船稅的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1.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稅法規定的車輛、船舶(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
2.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
應稅和免稅車船的判定
1. 征稅范圍
車船稅的征稅范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法所規定的應稅車輛和船舶。具體包括:
(1)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解釋】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場、港口、鐵路站場內部行駛或者作業的車船,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5年內免征車船稅。
2. 稅目
車船稅的稅目分為5大類,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
【解釋1】乘用車為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的車輛。
【解釋2】商用車包括客車和貨車:①客車為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上的車輛(包括電車);②貨車包括半掛牽引車、掛車、客貨兩用汽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
【解釋3】其他車輛包括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等(不包括拖拉機)。
【解釋4】船舶包括機動船舶、非機動駁船、拖船和游艇。
3. 免稅車船(包括但不限于)
(1)捕撈、養殖漁船;
(2)軍隊、武裝警察部隊專用的車船;
(3)警用車船;
(4)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予以免稅的外國駐華使領館、國際組織駐華代表機構及其有關人員的車船;
(5)對使用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
提示:
【1】純電動乘用車和燃料電池乘用車不屬于車船稅的征稅范圍,對其不征收車船稅。
【2】免征車船稅的使用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4. 對節約能源車船,減半征收車船稅。減半征收車船稅的節約能源乘用車和節約能源商用車,應當符合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