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基礎考點:民法總論
【東奧小編】2017稅務師備考正在緊張而忙碌的進行當中,東奧小編每天為大家整理2017《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民法總論
【內容導航】:
一、民法的基本原則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科目第六章第23講民法的基本原則、民事法律關系
【知識點】:民法總論
一、民法的基本原則(掌握)(P120)
1.民事權利神圣原則
2.主體平等原則
3.意思自治原則
4.公序良俗原則(2017年新增)
《民法總則》第8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5.公平與誠信原則(2017年調整)
《民法總則》第6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總則》第7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6.禁止權利濫用原則
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是誠信原則的當然內容,或者說是誠信原則的反面規范。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掌握)(P121)
民事法律關系是民法對平等主體之間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加以調整的結果。
1.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地位平等;
2.民事法律關系中民事權利、民事義務對等;
3.民事法律關系的救濟措施具有補償性。
小編為你整理稅務師每日一練匯總,希望大家能夠輕松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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