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外購應稅消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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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用外購已稅消費品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銷售時,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1.已納消費稅扣除的范圍
(1)外購的已稅煙絲生產的卷煙;
(2)外購的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3)外購的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4)外購的已稅鞭炮、焰火生產的鞭炮、焰火;
(5)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汽油、柴油、石腦油、燃料油、潤滑油為原料生產的成品油;
(6)以外購的已稅桿頭、桿身和握把為原料生產的高爾夫球桿;
(7)以外購的已稅木制一次性筷子為原料生產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8)以外購的已稅實木地板為原料生產的實木地板。
【提示1】外購已稅摩托車生產的摩托車還能抵稅嗎?
【提示2】葡萄酒已納消費稅的抵減。
【提示3】貼標視為生產——單位和個人外購潤滑油大包裝經簡單加工改成小包裝或者外購潤滑油不經加工只貼商標的行為,視同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單位和個人發生的以上行為應當申報繳納消費稅,準予扣除外購潤滑油已納的消費稅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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