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會計》知識點:離職后福利的確認與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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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離職后福利的確認與計量
2.設定受益計劃
步驟二:確定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資產的,企業應當將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減去設定受益計劃資產公允價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確認為一項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
設定受益計劃存在盈余的,企業應當以設定受益計劃的盈余和資產上限兩項的孰低者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資產。其中,資產上限,是指企業可從設定受益計劃退款或減少未來對設定受益計劃繳存資金而獲得的經濟利益的現值。
步驟三:確定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
設定受益計劃中應確認的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服務成本+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服務成本包括當期服務成本、過去服務成本和結算利得或損失。
(1)當期服務成本,是指因職工當期服務導致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的增加額。即為歸屬于當年福利的現值。
(2)過去服務成本,是指設定受益計劃修改所導致的與以前期間職工服務相關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
(3)結算利得和損失。企業應當在設定受益計劃結算時,確認一項結算利得或損失。
設定受益計劃結算利得或損失是下列兩項的差額:
①在結算日確定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
②結算價格,包括轉移的計劃資產的公允價值和企業直接發生的與結算相關的支付。
(4)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是指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在所處期間由于時間流逝產生的變動。包括計劃資產的利息收益、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的利息費用以及資產上限影響的利息。
步驟四:確定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重新計量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且在后續期間不應重分類計入損益,但是企業可以在權益范圍內轉移這些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的金額。
重新計量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所產生的變動包括下列部分:
(1)精算利得和損失
即由于精算假設和經驗調整導致之前所計量的設定受益計劃義務現值的增加或減少。產生精算利得和損失的原因包括:企業未能預計的過高或過低的職工流動率、提前退休率、死亡率、過高或過低的薪金、福利的增長以及折現率變化等因素。精算利得或損失不包括因引入、修改、縮減或結算設定受益計劃所導致的設定受益義務現值的變動,或者設定受益計劃下應付福利的變動。這些變動產生了過去服務成本或結算利得或損失。
(2)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含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計劃資產的回報,指計劃資產產生的利息、股利和其他收入,以及計劃資產已實現和未實現的利得或損失。企業在確定計劃資產回報時,應當扣除管理該計劃資產的成本以及計劃本身的應付稅款,但計量設定受益義務時所采用的精算假設所包括的稅款除外。管理該計劃資產以外的其他管理費用不需從計劃資產回報中扣減。
(3)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提示】注意區分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金額和應當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
(1)計入當期損益金額包括:①當期服務成本;②過去服務成本;③結算利得和損失;④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
(2)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的金額包括:①精算利得和損失;②計劃資產回報,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③資產上限影響的變動,扣除包括在設定受益計劃凈負債或凈資產的利息凈額中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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