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注會《會計》知識點: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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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的區分
(二)金融負債和權益工具區分的基本原則
金融工具具有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位的合同義務,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 金融負債 | |
金融工具沒有包括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給其他單位的合同義務,也沒有包括在潛在不利條件下與其他單位交換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合同義務 | 權益工具 | |
須用或可用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 | 非衍生工具:不包括交付非固定數量的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的合同義務 | |
衍生工具:只能通過交付固定數量的發行方自身權益工具換取固定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進行結算 |
1.是否存在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1)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以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來履行一項合同義務,則該合同義務符合金融負債的定義。
(2)如果企業能夠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不構成金融負債。
【提示】以前實施分配的情況和未來實施分配的意向不影響權益工具和金融負債的劃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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