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師考試是有一定難度的,但是大家不必擔憂,畢竟沒有哪樣成功是不需要努力的,既然有了目標,就為了它奮斗,每天看一道稅務師知識點,幫助我們打好基礎,順利過關!
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處理
1.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特征
歸納:(1)無中生有;(2)有中不實;(3)借花獻佛。
稅務機關針對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征管法》和《發票管理辦法》懲處。
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得作為增值稅合法有效的扣稅憑證抵扣其進項稅額。
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有善意取得和非善意取得之分。
2.善意取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特征
購貨方善意取得虛開專用發票,應同時具備如下特征:購貨方與銷售方存在真實的交易,銷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的專用發票,專用發票注明的銷售方名稱、印章、貨物數量、金額及稅額等全部內容與實際相符,且沒有證據表明購貨方知道銷售方提供的專用發票是以非法手段獲得的。
3.善意取得虛開專用發票的處理
善意取得虛開專用發票,對購貨方應作如下處理:
(1)不以偷稅或者騙取出口退稅論處;
(2)取得的虛開專用發票應按有關法規不予抵扣進項稅款或者不予出口退稅;已經抵扣的進項稅款或者取得的出口退稅,應依法追繳;
(3)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準許其抵扣進項稅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專用發票,不準其抵扣進項稅款或追繳其已抵扣的進項稅款;
(4)因善意取得虛開專用發票被依法追繳其已抵扣稅款的,不再加收滯納金。考點54:輔導期一般納稅人使用專用發票
輔導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增購增值稅專用發票預繳增值稅的處理:
1.限量限額發售
限量:輔導期納稅人專用發票的領購實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納稅人的經營情況核定每次專用發票的供應數量,每次發售專用發票數量不得超過25份;
限額: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小型商貿批發企業,領購專用發票的最高開票限額不得超過10萬元;其他一般納稅人專用發票最高開票限額應根據企業實際經營情況重新核定。
2.增購預征
輔導期納稅人一個月內多次領購專用發票的,應從當月第二次領購專用發票起,按照上一次已領購并開具的專用發票銷售額的3%預繳增值稅,未預繳增值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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