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
稅務師證書是高含金量證書,是在不久的將來成功起飛的保障,希望大家全力以赴,爭取早日拿到稅務師證書。今天東奧會計在線小編為了幫助大家進入備考狀態,繼續發布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的相關內容。
刑事訴訟第二審程序
1.提起
(1)上訴
①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尚未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的判決或裁定,有權用書狀或口頭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獨立的上訴權);
②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經同意方可上訴);
③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
④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2)抗訴
①人民檢察院主動抗訴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抗訴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的5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收到請求后5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3)期限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5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2天算起。
【相關鏈接】行政、民事一審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行政、民事裁定的上訴期限為10天。
【例題·多選題】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有權獨立提起上訴的人包括( )。(2007年)
A.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B.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
C.被告人的辯護人及其近親屬
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E.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答案】AE
【解析】(1)選項B: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中的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僅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有獨立上訴權);(2)選項C: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經同意才有權上訴);(3)選項D: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的5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沒有上訴權利,只有申請抗訴權利)。
2.審理
(1)審理范圍
①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②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2)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
①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
②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
③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
④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
(3)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
3.調解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對附帶民事訴訟部分提出上訴的案件,原告一方要求增加賠償數額,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進行調解。
4.“上訴不加刑”
(1)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受上訴不加刑的限制。
(2)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例題·單選題】根據刑事訴訟法律制度的規定,( )提出上訴的案件,不受上訴不加刑的限制。(2009年)
A.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
B.自訴人
C.被告人的辯護人
D.被告人的近親屬
【答案】B
5.審理期限
第二審人民法院受理上訴、抗訴案件,應當在2個月以內審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2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1)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
(2)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
(3)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4)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5)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
(6)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
相關考點:2017稅務師《涉稅服務相關法律》知識點: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