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銷項稅額
【東奧小編】隨著2017年稅務師考試報名的全面開展,天氣漸漸回暖,仿佛已經到了夏季,大家的備考進行到了哪?東奧小編每天為您提供2017稅務師考試《稅法一》知識點,讓您保持良好學習狀態,稅務師考生成為東奧學員后可以查看全部知識點內容。
銷項稅額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按照銷售額和稅法規定的稅率計算并向購買方收取的增值稅額為銷項稅額。
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歸納】銷項稅額是納稅人按規定自行計算出來的,計算依據是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
在具體運算時,銷售額主要分為五類情況:一般銷售的銷售額;混合銷售的銷售額;兼營行為的銷售額;視同銷售的銷售額;特殊銷售方式下的銷售額。
價格構成公式:價格=成本+利潤+稅金(價內稅)
價內稅:稅金是價格的組成部分,如消費稅、資源稅等。
價外稅:稅金不屬于價格組成部分,如增值稅。
【例題?單選題】甲貿易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5年4月以不含稅價格為15萬元的玉米與乙公司不含稅價格為8萬元的罐頭進行交換,差價款由乙公司以銀行存款支付,雙方均向對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假定當月取得的相關票據均符合稅法規定,并在當月抵扣進項稅,甲貿易公司當月應繳納增值稅( )萬元。(2015年回憶版)
A.0.59
B.1.95
C.2.50
D.1.19
【答案】A
【解析】應納的增值稅=15×0.13-8×0.17=0.59(萬元)。
了解更多相關考點,點擊查看: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的稅收政策
(本文是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轉載請注明來自東奧會計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