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車輛購置稅納稅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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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購置稅納稅期限
納稅人購買自用的應稅車輛,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的應稅車輛,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受贈、獲獎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車輛購置稅稅款于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一次繳清。
車輛購置稅繳款方法:
自報核繳、集中征收繳納、代征、代扣、代收。
【小結】
本章復習時要注意不同渠道取得車輛的不同計稅規則及特殊的稅收征管規定,還要注意征稅范圍、稅額計算與增值稅、消費稅的關聯度與差異性。
本章重要的考點有:(1)車輛購置稅的應稅行為;(2)稅率和計稅依據;(3)稅收優惠;(4)應納稅額的計算;(5)車輛購置稅的申報與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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