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稅收立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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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立法的概念
稅收立法是指國家機關依照其職權范圍,通過一定程序制定(包括修改和廢止)稅收法律規范的活動。稅收立法是國家整個立法的組成部分,可作廣義和狹義的劃分。
對廣義的立法要有四句關鍵話的理解:
主體;核心問題;法定程序;組成部分。
第一,立法主體包括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國務院及其有關職能部門、擁有地方立法權的地方政權機關等。
第二,稅收立法權的劃分,是稅收立法的核心問題。劃分稅收立法權的直接法律依據主要是《憲法》與《立法法》的規定。
第三,稅收立法必須經過法定程序。
第四,制定稅法是稅收立法的重要部分,修改、廢止稅法也是稅收立法必要的組成部分。
【例題?單選題】關于稅收立法的說法,正確的是( )。
A.廣義與狹義的稅收立法的區別在于稅務規章是否屬于立法范疇
B.制定稅法是稅收立法的組成部分,稅收立法還包括修改、廢止稅法活動
C.稅收立法程序是稅收立法的核心
D.劃分稅收立法權的直接法律依據是《稅收征收管理法》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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