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稅務師《稅法一》知識點: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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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
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為雙主體,是指稅收法律關系中依法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雙方當事人,一方為稅務機關,另一方為納稅人。
征稅主體:
國家是真正的征稅主體,稅務機關通過獲得授權成為法律意義上的征稅主體。
判斷一個行政機關是否具備行政主體資格,關鍵要看其是否經過法律授權。稅務機關之所以成為征稅主體,是因為有國家的法定授權。稅務機關行使的征稅權極具程序性,不能自由放棄或轉讓。
作為征稅主體的稅務機關包括稅務(國稅、地稅)機關,也可以是履行征稅職責的財政機關、海關。
【例題?單選題】下列關于稅收法律關系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稅收法律關系的主體只能是國家
B.稅收法律關系中權利與義務具有對等性
C.稅收法律關系的成立不以征納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D.征稅權雖是國家法律授予的,但是可以放棄或轉讓
【答案】C
(2)征稅主體的職權和責任
【例題?多選題】根據現行稅收征管法的規定,下列各項屬于稅務機關職權的有( )。
A.稅務管理權
B.稅收監管權
C.委托稅務代理權
D.稅收司法權
E.稅收檢查權
【答案】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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