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初級職稱《經濟法基礎》基礎考點講解(33)
初級會計職稱的備考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進行著,為了廣大考生能夠輕松備考初級會計考試,東奧小編為大家提供知識點講解,本篇為《經濟法基礎》基礎講解33。
帶薪年休假(簡稱年休假)(★★★)
1.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2.能否休?
(1)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而非在該單位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
(2)不能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的情形:
①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②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③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④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⑤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3.怎么休?
(1)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3)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4)職工新進用人單位且符合享受帶薪年休假條件的,當年度年休假天數按照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折算確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案例】王某的工作年限為12年,某年7月1日調到乙公司工作,隨后向乙公司提出補休年休假的申請。已知,王某到乙公司時,當年剩余日歷天數占全年總日歷天數的比例為1/2。在本案中:
(1)按照王某的工作年限(12年),其可享受10天的帶薪年休假;
(2)王某在乙公司可以補休5天年休假(10×1/2);
(3)王某可以補休幾天,直接按上述規定計算,與王某在原單位是否已經休過年休假沒有任何關系。
【例題1·單選題】2013年7月2日,賈某初次就業即到甲公司工作。2015年9月28日,賈某向公司提出當年年休假申請。賈某依法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為( )。(2016年)
A.0天
B.5天
C.10天
D.15天
【答案】B
【解析】賈某的累計工作年限為2年有余,屬于“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情形,可以享受的帶薪年休假為5天。
【例題2·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2015年)
A.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方可享受年休假
B.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均可依法享受年休假
C.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D.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答案】ABCD
【解析】(1)選項AB: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2)選項CD: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例題3·多選題】根據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職工不能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的有( )。(2012年)
A.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B.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C.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D.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請病假累計滿3個月的
【答案】ABC
【解析】選項D: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不得享受當年的帶薪年休假。
【例題4·單選題】方某工作已滿15年,2009年上半年在甲公司已休帶薪年休假5天;下半年調到乙公司工作,提出補休年休假的申請。已知,方某調到乙公司工作時當年剩余日歷天數占全年日歷天數的比例約為1/2。乙公司對方某補休年休假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答復是( )。(2010年)
A.不可以補休年休假
B.可補休5天年休假
C.可補休10天年休假
D.可補休15天年休假
【答案】B
【解析】(1)方某累計工作已滿15年,可以享受10天的帶薪年休假;(2)方某調到乙公司時,當年剩余日歷天數占全年日歷天數的比例約為1/2,方某可以在乙公司補休的年休假=10×1/2=5(天)。
八、勞動報酬(★★★)
1.工資的支付
(1)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2)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全日制用工)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4)對完成一次性臨時勞動或某項具體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按有關協議或合同規定在其完成勞動任務后即支付工資。
(5)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