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外管證管理四大變化
>>>量身定制 穩步提升—選擇高端私教班 無分數限制不過退費!<<<
>>>東奧品質—2017稅務師考試精品保障班火熱招生中!<<<
春節假期結束,從事外出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又開始了新一年的奔波。
一路奔波一路忙的納稅人,你了解“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外管證)嗎?你知道開具、使用外管證有哪些注意事項嗎?如果這幾個問題你都很陌生,那你很有必要認真讀讀這篇文章。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外管證,是稅務機關為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時開具使用的稅收管理證明。
簡單來說,外管證涉及的關鍵要素包括:兩個期限、兩個地點和三個事項,即,報驗登記期限和外管證有效期兩個期限,登記注冊地和外出經營地兩個地點,開具、報驗預繳和核銷三個事項。
營改增全面推開后,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優化〈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相關制度和辦理程序的意見》(稅總發〔2016〕106號),對外管證相關規定作了集中梳理與優化,使得外管證的相關事項辦理變得更加容易、相關規定變得更加貼近實際。
范圍“收窄”
根據稅總發〔2016〕106號文件,需要開具外管證的納稅人范圍大幅收縮,由所有“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納稅人”變為“跨省經營的納稅人”;而省內跨縣(市)經營的納稅人,是否開具外管證則由省級稅務機關自行確定。這就給了省級稅務機關自由裁量權,同時大大壓縮了需要開具外管證的納稅人范圍,給納稅人外出經營活動提供了便利。
同時,即使是需要開具外管證的省內納稅人,也會由于健全的網絡自助辦稅而變得簡單易行,因為,文件特別規定“省稅務機關管轄區域內跨縣(市)經營需要開具外管證的,稅務機關應積極推進網上辦稅服務廳建設,受理納稅人的網上申請,為其開具電子外管證”,這就為外出經營的納稅人吃了一個定心丸,因為一切都變得簡單了、便捷了。
期限“放寬”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等規定,與外管證有關的有兩個特別重要的期限:一是納稅人應當自簽發之日起30日內到經營地稅務機關報驗,逾期則視為無效,需要重新開具外管證;另一個是外管證的有效期一般不超過180天,有效期滿,若尚未結束外出經營,需要繳銷外管證,并在經營地辦理登記手續。
可以說,嚴格的期限為外出經營者的經營活動設置了許多限制。
為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稅總發〔2016〕106號文件弱化了“30天”的期限,同時也放寬了“180天”的期限。
所謂弱化了“30天”的期限,指原則上仍然規定報驗期限是30日,但超過期限仍可以正常辦理報驗;放寬了“180天”的期限,則是在180天的基本規定上增加了對建筑安裝行業的特殊規定,即建筑安裝業項目合同超過180天的,按照合同期限確定有效期限。
“這一規定看似僅對建筑安裝業開了綠燈,實際上受惠面非常廣。因為在實務中,需要開具外管證的納稅人幾乎都是建筑安裝業企業。以大連市沙河口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為例,自2016年5月營改增全面推開到現在,累計開出8443份外管證,全部都是建安企業?!贝筮B市沙河口區國稅局辦稅服務廳副主任畢喆表示。
流程“變簡”
崔濤是大連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的稅務主管,因為工作需要,經常需要辦理開具外管證的業務,他的感受是:開具外管證越來越容易了。
“以前,我們營業稅在地稅繳,增值稅在國稅繳。外管證應該到哪兒開?涉及混合經營時,外管證應該到哪里開?這些都是曾經困擾我們的問題。如今,這些問題都不存在了,營改增之后,直接到國稅局開具就可以了。”崔濤一臉輕松地說。
除了開具部門明確,更有簡化資料報送、即時辦結和網絡辦稅三大“法寶”讓外管證的開具成了真正的“自助”“即時”辦結事項?!艾F在,納稅人只需要在‘網上辦稅系統’自行填報、上傳相關信息和資料,立刻就可以領取電子外管證,省去了填報紙質資料、跑稅務局、排隊等候等諸多麻煩?!碑厗唇榻B道。
實務“變順”
在稅總發〔2016〕106號文件發布前,關于外管證的開具、使用、核銷等相關問題,只是散見于一些法規及文件規定中,因銜接不順出現問題在所難免。
“營改增之前,由于各項規定的不銜接,導致出現很多問題,比如,營業稅納稅人外出經營,必須在經營地代開發票,這意味著發票管理環節與會計核算環節脫節,也使得稅務檢查存在地域障礙?!碑厗幢硎?。
稅總發〔2016〕106號文件發布后,對相關問題做了梳理和明確,“現在,這種情況徹底改善了。除小規模納稅人在經營地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外,其余一般納稅人均在注冊地開具發票,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需要預繳稅款的規定保持了一致?!碑厗凑f。
事實上,類似的理順和改進還有許多。
畢喆指著電腦上密密麻麻的記錄說:“稅總發〔2016〕106號文件實施半年來,已經有50%的納稅人使用網絡開具外管證,他們一致表示新規定省時又便利。接下來,我們將進一步向納稅人宣傳推廣該措施,做到既最大限度方便納稅人,為企業走出去、擴大經營提供便利,又能有效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復征稅,真正發揮外管證規范征管的積極作用。”
(信息來源:中國稅務報)
推薦閱讀: